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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法总类编例奏淳熙三年三月 南宋 · 蔡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二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五○(第七册第六四八六页)
除将吏部见今引用条法指挥分类各就门目外,其间有止是吏部具钞状体式之类,及内有将来引用条件,并已于法册内尽行该载,讫今更不重行编类。
史丞相进书加恩启(系进《吏部法总类》并《百司吏职补授法》转金紫光禄大夫进封鲁国公。) 宋 · 李廷忠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七、《橘山四六》卷一八
玉陛奏书,金章进秩。
整齐吏治,率循萧相之规;
侈大国封,式显鲁公之拜。
告庭异数,贺野同词。
恭惟某官学洞圣几,道跻民极。
再世而登辅弼,伟勋阀之相辉;
百辟之仰宗师,正朝纲而不紊。
社稷赖以安固,乾坤为之清夷。
方循名责实之政行,宜撮要剪繁之事举。
念铨综权衡之地,名器所关;
凡刀笔筐箧之流,劳能必叙。
昔者纷纶而盈几,今焉纂辑以成编。
帝深叹嘉,公实典领。
流渥衍户租之邑,开圻重儒服之邦,以答秉成之功,以昭垂后之宪。
画一法与天下而共,莫匪至公;
虽正二品居朝廷之尊,未为特美。
故家有者,不日见之。
某冒处骑头,阻瞻鸱尾。
遐冲可折,皆由制胜于庙堂;
边最蔑闻,只合放归于田里。
尚兹冗食,悉自隆恩。
昨至九斋坐松下。松阴薄。日将午。热尤甚。于是告诸生曰。入紫霞洞。就凉冷处赋咏如何。诸生踊跃导行。至安心寺前乱水坐南岸。刻烛出题。烛未半。雨骤至。引诸生走入寺。衣巾尽湿。殊有佳致。赋三诗。曰松风。予所命也。曰宰相行。光阳君李先生所命也。曰骤雨。上党韩先生所命也。初持马报仆者。闵祗候安仁也。从仆者。闵令中理,豚犬种学也。从上党者。乃子尚敬,婿安景俭也。其邂逅者。典校令金可久,典法总郎任献,典校副令廉廷秀也。既归。颓然困卧。及觉。真如梦中。歌以录之。日已高矣 元末明初 · 李穑
 出处:牧隐诗藁卷之十八
国家崇文教多术,大作泮宫高硉矹。
仍开九斋各授徒,侁侁青衿盈国都。
夏天都会松山麓,读书赋诗须刻烛。
全篇警句世所知,讨论讲习仍孜孜。
昔贤遗迹可对越,风移世变成挑挞
如今濂洛教初行,讴吟直欲求性情。
风花月露置度外,肯复驰山兼走海。
炼句炼意知者谁,用事用语无所师。
咎实在我内自愧,邯郸学步今为最。
成均满庭芳草生,白头卧病难忘情。
九斋赋咏又如此,何以偿吾平昔志。
幸哉松风吹面凉,白雨忽尔催诗狂。
联翩封君我最病,邂逅同风玉相映。
沈吟数首宰相行,致君尧舜开太平。
非吾恃老自誇大,敢请诸生更倾盖。
兹游奇绝冠平时,幸我同志观吾诗。
光禄大夫右丞相枢密使太子少师永国公史弥远上表再辞免敕令所修进吏部法总类及百司吏职补授法了毕特转两官依例加恩仍进封鲁国公学士院降制恩命不允批答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四一、《西山文集》卷二二
省表,具之。
卿以经世之学,佐王之谟,自登翼于万几,首整齐于百度。
群材汇进,蔚有庆历元祐之风;
公道砥平,浸还乾道淳熙之旧。
复以馀力,裁成信书。
近酌唐铨,别荐绅之流品;
远参汉律,旌刀笔之劳能。
坦然甚明,来者可考。
如权衡之设,轻重不得而私;
若泾渭之分,清浊靡容其混。
迄底章程之定,允资笔削之严。
涣汗甫颁,谦辞已上。
知卿盛德,居存避宠之心;
顾国旧章,难废懋功之典。
往钦诏谕,亟服恩徽。
所辞宜不允。
上清灵宝法总 南宋 · 金允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六
尝闻无极之先,混融莫测;
洪濛之始,清浊方形。
圆穹上浮,渺渺浩劫。
自然之气,宗主元纲。
乾旋坤镇而万类生,运启化兴而五文焕。
萌于天上者凝云结篆,降于人世者译而成章。
发道德之机缘,作神仙之梯级。
粤自龙汉,教以大乘,迨乎延康,授之中品。
故洞玄之绪,神化大宏,后世之见于用者,斋修章表出焉,而其科条诀法,符篆神文,散之群书。
盖洞玄之部,品目繁多,词章浩博,惟《度人》之一卷,备拯济之深枢。
内而鍊行修仙,可以登真度世;
外而立功蒇事,可以福显利幽。
隐诀灵音,悉存经内。
其如理致幽晦,世未能详,中世以降,祈请多门。
宋简寂先生陆君修静,分三洞之源,列四辅之目,述科定制,渐见端绪。
唐广成先生杜君光庭,遂按经诰,修成《黄箓斋科》四十卷,由是科条大备,典格具彰,跨古越今,以成轨范。
当其成书露刺之日,上符玄穹昭允之祥,天下后世,罔敢越此。
至如符篆文移,则非斋科所载。
行教之士,转相传授,于是纂聚《中洞诸经符咒诀目》,集以成书,而实宗于《度人》之一卷。
惟经乃法中之本,而法乃经之用。
法出于《灵宝》而隶乎洞玄,故谓之《灵宝大法》。
由是经典之内,凡可以开度亡爽、利祐生民,符书法术,莫不兼收并录,灿然联属矣。
俾嗣法之人,不劳馀力如古者斋法上品功用,则端嘿动天,存思格物,固非常人之可遽行。
其馀斋法通悃达诚,章词为首。
后世增以文檄关申,实体世法而为之,以辅章文之所不及。
既有法职,则以洞玄部之箓冠其首,法箓相应,以为阶衔。
闻奏上玄通达三界,不得不备仪式尔。
既立阶位,又列文移,于是印篆不可无也。
及夫得道登升,自有上天真职。
许旌阳为都仙太史刘宽为童初上帅,正一天师得老君玉印,费长房受壶公符箓:此乃天畀神授,所谓仙职真印是也。
今应世行科,佩箓嗣法,不过师传。
启修真之渐门,开立功之要路,固不在乎印篆之繁,职位之高也。
灵宝大法》近者编述多门,有百二十卷者,似乎过详,未免三洞经典通取以入其中。
福唐升卿编作二十卷,颇为适中,然多应世之科,亦分列曹局,及有预修之斋,颇无经据,似此等不无大醇而小疵。
又有只编二十卷者,深为简当,而初授科法之士,多患不知根源。
旧有随经编法者,乃依经中之仪,制而为用,乃是宗本,而世又指为度人大法,或称《灵宝经》中别为异途。
凡世之流传者多门,未可尽睹。
虽未能悉契灵旨大纲,亦粗可按行耳。
绍兴之后,浙江以东多宗天台四十九品,不究前辈编集之本意。
首于序中直云《灵宝大法》者,三十六部尊经之首、九品仙真神灵之根,指法中编集之辞俱是上帝口宣之语。
殊不知符檄斋修醮设、书禁驱治、祈请镇禳,悉是中古之后因事立仪,随时定制,辅翊元化,赞助灵风,非以为法出于后世而不可行。
乃其采诸经之要妙,搜众典之符章,亦有遇异人之付传,亦有蒙神仙之授受,凡可以立功宏化者,集为中乘之法,却非上古之世,天帝之言。
而每叙事之条,见其间称玄师曰,遂将上帝品排。
谓救苦天尊为玄师,彼盖将以为一言一论悉出于天尊,其不加详审,类多如此。
惟本源之既失,故体格之益讹,是致于符章也欲其异,于印篆也欲其多,于法职也极其崇,于行用也肆其诈。
及其授受之际,捧一编之书转相沿袭,师弟子略不深究博询,问辩考證,迷以传迷,自神其说。
且夫玄元始三气,为万化之根宗,自三气肇而奠二仪,二仪定而生万物。
人禀中和之全气,故像天地之大体,及其气血运动,密契阴阳,是人身法天地而生成,非以此身其为天地也。
修鍊之旨,有存三守一之门,即章文遣驭之所宗。
以气合气,以神感神,觊天人交通于恍惚之间,其事非稍知道者,不足与闻。
法中略露其微意,台山书中不同其旨,乃取他处飞玄三气印编入法中,以发奏牍。
使其印有所出,亦与洞玄之箓,灵宝之法,了不相属,又不知气可飞玄,则将升神矣。
况三气之妙,非可刻之印间。
近来行其法者,又自相矛盾,印名同而篆文异者尤众。
甚至以经中之字合而为印者,不可备数。
夫印者,信也,文移申发,以示记识。
如世之张官置吏,有一官则一印,上而君父,下而士民,莫不认以为表志也。
如行天心正法,则以驱邪院印为记,是行正法之科条,备驱邪院之属吏
故此印发文移也如箓。
进洞玄之品法,以灵宝为职。
旧仪只称三天门南曹,又以灵宝法司为曹局,故以其印而发文移,是本局之信记也。
今又益以太上三天之印,既曰三天,又曰太上,非箓之阶,又非法之职。
此特摘其碍理之甚者。
此外纷纷碌碌,不知其几印,可惜谬用其心也。
迩来博古之人,亦尝有著述仪范科条者矣,乃复取天台法中之符文印篆杂入其中,玉石混淆,邪正交错。
至于职位,世人既未际真授,未免佩箓于宗坛,求法于师友,以箓为阶,以法为职,亦行教者不得不用耳。
天台法中乃称领教嗣师,或自称宗师,复立玉陛仙卿、太极真宰,取以系衔,大可惊畏。
且人之为物,禀受冲粹,成兹一灵,迨夫卑形,不过父母气血,结为胚胎,及其长也,百谷众物,养其躯体,自微至著,无非土滓。
故《云房》三十九章诗中,有云:「四大一身都属阴,不知何物是阳精」?
盖言人之五体百骸、血津骨肉,莫非阴类。
上士能修元鍊本,阴尽阳淳,如天之清,乃仙之品,犹未免受书洞府,效职仙曹。
及其飞升轻举,尚须考證功过,量校数目,方遂高步云烟,腾翔霄汉,仙真等级,诚为不轻。
季世凡夫,地行浊质,佩箓传法,则地界行教之司而已。
五气三云,未彻修存之妙理;
九还七返,莫全冶鍊之深功。
衮衮尘途,前期匪测;
滔滔俗浪,宿命难知。
升举之期,可谓远矣。
而乃遽称大位,自处仙真,用以为衔,渎天罔道。
仙卿真宰,岂地界治官之可当哉!
如醮告斗,以伸祈禳,则灵宝大法中之一事也。
在二十四等之中,只名北斗除灾醮而已。
天台之行灵宝者,欲别立门户,以传于人。
因见宣和间有璇玑之箓,故集诸家之说以为璇玑之法,别立玄灵璇玑府印,编末却历言所本,如《北斗经》、《傍通图》诸书,皆列其后。
虽法中言辞出于众书,而立为此印,又谁为之耶?
衔位称主管璇玑府事,于生人则称太上宫察访使,是何说也?
使有璇玑之府,亦斗星之宫尔,人而主管之,已与斗星同列矣。
察访之官,汉魏尚未有之,后世朝廷廉使之任,非道法之阶,殊不知受正一之箓,行天心正法,则通达诚祈,誊词醮斗,有何不可。
以致迁入洞玄法箓,则北斗醮乃法中之一事,又待别立一衔,方可主行哉!
傥每一等斋则易一职,一品醮则更一衔,如此,则古科二十七品之斋,四十二等之醮,当补数十等职位,乃可奉行,不期纷纷耶?
使其职位之合典格,凡主行斋醮,进章拜表,祷雨祈晴,济死度生,无所不通,又何必多立名称,广易衔位?
大抵法箓阶位,所以备仪式;
符章印篆,所以是表志。
今以印篆阶职一至于此,其有不存于编而用行矫伪者。
如建斋醮之初,高功大书,揭示称已于某日默朝上帝,启告斋事,可谓不经。
且留形住世之术,惟金丹一法最为正理,修仙之事,所当究心。
自此之外,如鍊气餐霞、服丹饵药、收光吐纳、熊经鸟伸,其类不一,而未可径得。
铅凝汞结,内就金丹,故谓之三千六百傍门小法,默朝上帝,是其一也。
盖于身中升降运用,极于泥丸,成者可以却疾延年,失者未免动神损志。
然专修此法,近来成就者亦希,非可以通天彻地而成真者也。
若夫火枣内荣,阴魔外绝,与道为一,身外生身,神而面朝九清,洞视而遐观万汇,此则灵宝中见玉清圣境之时,形神俱妙,隔绝嚣尘,徯数待期,径登金阙,得至此者,必不行科应世。
身入斋坛,既能躬觌天真,则章表文移,折旋音韵,一切不用。
此又非默朝上帝例矣。
今方崇坛广席,设像陈仪,牍盈编,誊章表,是斋修之品格,却称默朝上帝,谓能面陈意于天,且人可罔也,天可欺乎?
编中铺聚多乖正理,其书起自南渡之初,迄今将百载,邪说异论,几遍浙东,岁月浸深,传流渐广,后学之事,习以为常,乱败典章,靡有穷已。
太上之教,尊之而不加贵,毁之而不加卑,固不待辩是折非然之后昭显,第以其法行斋用事,违格失经,非独书罪于三官五帝之司,而天下后世岂无达诚之士,将有秦无人之讥。
欲加考正,又恐贻怒于其袭法之徒,故坐视神文之被秽,莫敢一言也。
允中每观其窒碍形神,为之震惧。
初非以理推测,己见臆度,盖戾古畔科,虽三尺之童平心以观,亦觉其谬。
允中幸免陷身于邪伪之门,终不认后人之被误。
敬遵师传之要旨,兼考诸家之成书,务合古仪,略加编集,似失退逊,而允中之管见,实谓居其职而任其事。
矧佩箓传符,久叨灵荫;
冠星披羽,粗集冲科。
虽非上天真授之班,实玷地界职司之列。
兼戴发含齿,赋性立形,一切一毫,莫非元始祖气。
皇天之贶,大道之休,顾不重耶!
是居其职而不任其事,可乎?
由是不恤谤议,粗作编联,使允中之言稍合科条,则其与同学共之。
允中之言有违典格,则冀高人正之。
是以略序其始末于卷首。
允中不敢故为险论以是己非人,不过略删其续撰,颇从旧规。
合理而有源,不厌其凡俗;
背科而无据,不贵其新奇。
盖以陆简寂分三洞四辅为别,以杜广成立经定制为宗,然后公其说以定其法,是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允中见近世编录法书,悉隐其机要,为度师者虽自无所得,而不应禁秘之,亦委曲隐落,甚至减易古书,除削旧法,欲令不全,逐时出奇,卖秘以邀求嗣法弟子。
此不独灵宝斋法,其馀法书莫不皆然。
世态浇漓,一至于此。
大抵灵机妙赜便可飞升轻举者,固不当显书广泄,如济世立功,接人利物之用,岂宜略不具载。
允中于出世之法,登升之诀,未之闻也,但世之所行,幸颇识邪正。
今成是编,深以市道为戒,不敢故行隐落。
灵宝之修存功用,救苦斋修,亦已备述,不至大段疏阙。
理当而有据者,一毫不遗;
论怪而无根者,虽详不录。
意义相续者,不分两卷;
法之相须者,不敢离析。
旧书分散,则取而序之;
事涉别书,则考而释之。
疏出条目,悉可按行所。
其法中科禁至重,自来不存简策者,亦备存条目。
成书之后,录奏上玄,告闻三界,对天立愿,广宏至教。
为学之士,宜广见闻。
况今名山福地,僻境遐方,隐迹林泉,混尘朝市,有道之士,岂无其人,患不能广参遍历,别识仙真而已。
第亦须稍知今之诸方,在家出家嗣行灵宝者多矣,而灵宝之法,今又几家?
然后考自己之所得,邪正浅深,亦不可略见。
假使专执先入之说,而非他人身坐井中而作天论,则非有心于教者矣。
学者更能平其心志,审其端绪,毋致日趋于乖真叛道之途,实允中之至愿也。
允中经籍度三师,乃中原之宗派,已叙其姓名于卷末。
允中非敢出私见以诳世人,盖以师授之旨多口传而心记,恐岁久泯没,故次序古书而略隐于其中,为教门而设也。
洞玄灵宝弟子、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序。
按:《上清灵宝大法》卷首,正统道藏本。